根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安排,
各督察组将陆续进驻第二批被督察城市,
整个督察工作将持续一个月,
预计于11月下旬结束全部进驻督察。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组织9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开封、漯河、驻马店、周口、信阳、南阳、洛阳、三门峡、焦作等9个省辖市,开展2018年省委省政府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了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11月7日至8日结束进驻督察任务。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实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探本溯源、边督边改、重在督政、开门督察,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
18个典型案例被曝光
进驻督察中,各督察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走访、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直面问题,推动边督边改,督察组陆续梳理曝光18个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发挥了督察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九督察组组长张维宁带领督察人员,对焦作市中站区污水处理厂、孟州市南庄镇垃圾填埋场、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等处暗访督察,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整改,不断提高环保治理水平。
省政协副主席、第一和第二督察组组长李英杰带领督察人员,对开封市东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市垃圾填埋场、澧河饮用水水源地、临颍县繁城镇尼庄社区养鸡场、舞阳县金大地化工厂等地暗访督察,要求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省政协副主席、第五和第六督察组组长高体健带领督察人员,对信阳市琵琶山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内乡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湍东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督察,要求当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问责,提高环保问题办结质量和效率。
省政协副主席、第三和第四督察组组长周春艳带领督察人员,对驻马店市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泌阳县石材园区、商水县富源明胶有限公司、淮阳县豆门乡上海码头和施楼码头、鹿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扶沟县韭园镇的许亳铁路临时料场等地实地督察,要求企业立行立改,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省政协副主席、第七和第八督察组组长谢玉安带领督察人员,对洛阳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洛阳七一路热源厂、汝阳县瑞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安县正村镇西白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灵宝市黄河湿地等实地督察,要求抛弃走过场的心态,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交办问题4302件,问责170人
截至11月7日,9个督察组共抽查、核查点位2239个,其中,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点位716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点位29个。同时,督察组还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4939件,受理有效举报4302件,问询谈话319人,走访相关部门218个,调阅资料8250余份。督察组向被督察地区交办问题4302件,其中已办结2657件,立案处罚56家、罚款210.11万元,立案侦查2件,约谈47人,问责170人。
通过督察整改,触动一批干部筑牢生态文明理念,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员一批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推动一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自信心和满意度,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各督察组将陆续进驻第二批被督察城市,整个督察工作将持续一个月,预计于11月下旬结束全部进驻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