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停工令”内容截选于日前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而“停工令”内容存在错误解读和断章取义。
首先是“停工令”内容与征求意见稿有明显出入,时间内容均不对。“停工令”内容的起止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的6个月内”,而征求意见稿规定:“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是征求意见稿涉及工业限产和错峰生产等内容,其中有提出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但并未要求工地停工六个月,而是要求在2018年11月15号到2019年3月15号为期4个月的采暖季中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
而在“停工令”28个城市中,河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河南秋冬大气污染治理具体实施方案还在研制中,实施时间仍与采暖季保持一致。山东省住建部门也尚未发布施工工地的停工消息,天津也暂未公布2018至2019年的相应施工管理或停工方案。
不过河北已经提前发布河北省内秋冬攻坚行动方案,河北发布的方案要求: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其中,特别提到:采暖季期间,即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所以,近日石材从业人员转发的“停工令”内容属于混淆视听和抹黑环保。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说,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蹭环保热点,实际上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也有一些违法企业故意混淆视听,把正常环境执法说成是“一刀切”。对此,我们将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