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以来,汶上县公安局在济宁市局和汶上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举打掉了以汶上闫现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8年6月19日,汶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闫现攀等2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出庭受审,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8年3月份,汶上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汶上县白石镇小楼村村民闫现攀敲诈勒索福建客商300万元。2016年10月25日,案件告破,涉案人员闫现攀、王登臣、闫现明等人被抓获。经调查,发现闫现攀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遂向济宁市公安局作了汇报。济宁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10.25”专案组,开展专案攻坚。经审讯和调查取证,获取线索后,又相继抓获一大批涉案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闫现攀,别名闫利华,男,1973年10月20日出生,山东省汶上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户籍地山东省汶上县白石镇小楼村人,住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郦水花园5号楼2单元301室。2003年因寻衅滋事被汶上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04年3月9日因寻衅滋事被济宁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2006年4月3日因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罪被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2年4月27日假释。2016年10月26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汶上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现羁押于济宁市看守所。
经查,200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闫现攀先后纠集王庆朋(在逃)及犯罪嫌疑人王登臣、刘兴义等多人,通过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汶上县白石镇内逐步树立了恶名。2004年10月,犯罪嫌疑人闫现攀插手他人纠纷,纠集犯罪嫌疑人王庆朋、王登臣、刘兴义等人把宁阳县杨玉松打致重伤。2005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闫现攀纠集王庆朋、刘兴义等多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意图并初步形成了对汶上县白石镇块石行业的控制。2005年5月底,因当地政府规范块石行业,闫现攀被迫退出该行业。
2005年3月中旬之后,犯罪嫌疑人闫现攀及其组织成员王庆朋、刘兴义等人陆续因为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2012年4月27日,犯罪嫌疑人赵连英纠集多人驾驶二十余辆豪车,拒不服从管理在监狱门口大肆燃放烟花爆竹,迎接闫现攀出狱,后大摆宴席,为闫现攀接风。闫现攀出狱后,继续网罗先前组织成员王庆朋、刘兴义等人,又发展了闫现明、田红勇(在逃)等一批骨干成员。该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大量的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汶上县白石镇、泰安市宁阳县为活动区域,以闫现攀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庆朋、田红勇、闫现明、刘兴义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提升该犯罪组织的凝聚力,犯罪嫌疑人闫现攀先后与组织成员王登臣、王庆朋结为仁兄弟,安排闫现明、田红勇等组织成员结为仁兄弟,要求组织成员相互支持,随叫随到,形成了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
该犯罪组织先后在汶上县白石镇、泰安市宁阳县,利用组织的恶名和强势地位,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攫取大量非法利益。该组织在聚敛财富的同时,还购置枪支、镐把、砍刀等作案工具,支付摆平关系、组织活动和组织成员作案后隐藏等费用,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壮大。其中,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扣枪支7支,子弹1900发。
该犯罪组织为了聚敛财富,利用组织的恶劣影响和强势地位、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实施有组织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非法控制白石镇境内块石行业、矿山荒料运输和废料破碎、土方清运等工程;在无任何出资的情况下,强行向白石镇境内的部分矿山索要股份;强行向他人摊派酒水或以酒水折抵工程款;随意插手他人正常经营和纠纷,肆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汶上县白石镇、泰安市宁阳县称霸一方,极大的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