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此次拆除的违建石材企业厂房不符合用地规定,且石材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水排放污染环境,被列入石材企业首批关闭取缔类对象。
东岭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多方面的政策宣传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业主自行拆除违建石材厂房,并积极申请企业业主自拆补助资金,尽量减轻石材企业关闭的经济损失,获得了企业业主的理解和配合,有效避免了拆违后“反弹复产”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东岭镇将采取高压态势,对仍持观望态度而拒不整改的石材企业厂房进行强制拆除,且被强制拆除的石材企业将不予补助。
来源:闽南网
139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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