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提出复工申请被依法拒绝
关于小沙江镇国隆石材厂的复工请求
国隆石材厂情况汇报
国隆石材厂于隆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前三年的2009年就响应该县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招商的号召,带着几千万元资金到当地投资办厂。从2009年起至今共投入了8000多万元人民币(含去年对工厂进行环保达标改造1000余万元),拓山开路,新建厂房,修筑了6米宽、25厘米厚的高质量公路8.5公里,建成13000平米的标准厂房和1000余平米的污水处理池,解决了当地100余户、200余人的就业,上缴税费800多万元(含办证所交规费)。既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也为改善民生、脱贫攻坚作出了努力。当时,县、镇两级政府均十分欢迎我们,并专题开会研究给予本企业在征地、釆矿证办理等多方面提供便利,使本企业整个筹建工作均很顺利。但是,自2011年在投资者根本不知情的状况下,矿区被圏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并向上申报,从此,企业的日子就开始不好过了,曾被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几度叫停,釆矿证也硬是不给延期,企业现仍在停产之中。原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相关条款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2009])第5次会议及县人民政府([2010]1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无法得到落实。因企业投资较大,生产又不正常,至今仍未收回成本,投资者欲哭无泪。
为了让招商引资项目能有一个说法,为了使投资者尽量减轻损失,也为了当地百姓能真正有稳定的收入,避免其返贫,同时也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我公司恳切希望邵阳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能为投资者和当地百姓着想,在实际不影响隆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发和保护的情况下 ,妥善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协调将我厂矿山调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红线范围并予以依法办理釆矿许可证延期等相关手续。我厂在矿山调整出风景名胜区红线范围后,将引入新的投资者深继续投入两亿元资金,一方面对现有矿山进行改造,使之达到规范科学开采,处理好废渣,恢复好植被,不留后遗症;另一方面引进惠安石雕工艺项目对产品进行转型升级改造,重点生产具有浓郁花瑶风情的花岗岩石雕工艺产品,主要出口东南亚和欧美地区,同时可作为本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纪念品销售。据初步测算,该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后可新增产值两亿元以上、税收一千三百万元以上,加上矿山和原有加工厂的税收200万元左右,总税收可达一千五百万元左右,并新增就业500人以上。我们计划这批新增就业岗位,重点安排当地的贫困户尤其是花瑶的贫困户就业。同时拿出一些名额照顾招收那些没有文化、智商低的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让他们在工厂从事一些劳动时间较短、劳动量很轻的工作,为当地脱贫攻坚作出一份贡献。
我们厂从2017年1月份停厂至今,企业亏损无法估量,投资人们几近破产,甚至已经出现无法偿还巨额贷款的能力。我们一直希望能与县政府领导进一步交涉共同探讨企业发展规划,做到合理开发合法生产。望县领导王永红书记同志能给与我们一个当面汇报的机会,为我们企业指点一条合理合法的发展生路。
隆回县国隆石材厂
2018年5月17日
隆回县安监局回复:
回复时间:2018-06-12 17:13:31
陈辉:
您反映国隆石材厂被叫停请求复工的信件已转至我局。
经调查,国隆石材厂位于小沙江镇江边村,法人代表林兆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1月2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2日。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因此,您要求复工生产的请求无法律依据。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隆回县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信息来源:隆回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
文章来源:隆回北网金石桥论坛
作者:只说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