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并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莱芜市开展石材加工行业职业健康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莱安监发〔2018〕48号)
方案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冶金、水泥、矿山、化工、轻工、机械等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石材加工等行业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不严、职业病发病率偏高等问题仍然突出。方案要求,要全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从“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等环节入手,实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严格作业流程规范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健康权益。各级安监部门要围绕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工作场所管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危害告知、个人防护等11方面的内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达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危害检测及评价等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切实提升全市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质量和水平。
李学军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深入开展。要尽快开展摸底排查,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一摸排,确保无盲区、无遗漏。要强化宣传,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开展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单、举办职业病防治咨询活动,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培训,市安监局组织全市石材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负责人,区安监局、镇安监办组织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管知识培训,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强化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全部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病危害治理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没有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查体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推进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健康监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