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州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湖州市将推进矿山复绿专项行动,走出一条湖州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据了解,为了实现“环保建矿、科技强矿、生态美矿”的“绿色矿业”,今年一揽子治矿方案已经出炉。在今年年底前,全市实现矿山总数控制在47家以内,矿山开采总量控制在7100万吨以内(其中建筑石开采总量控制在4700万吨以内),“两路两侧”重点区块废弃矿山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6%以上,工程项目涉及矿产资源开采实现规范管理。
山复绿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通过各方努力,矿山复绿工作整体推进将比原方案提前半年完成,即到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其中,吴兴区东林、埭溪区块,长兴县李家巷区块,德清县下渚湖区块等重点区块在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
为了加快矿山复绿速度,今年,县区政府和乡镇将实行属地责任,倒排任务时间,实行挂图作战,实现一点一责任人负责制。
矿产资源开发实现动态实测
记者获悉,有关部门将对矿山企业开采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动态实测,凡采矿权出让期限到期受让资源量开完或受让资源量开完出让期限未到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另外,凡年度开采量达到企业年出让规模量的矿山企业,实行年内停产休整。凡区域内实际开采总量达到市政府核定规模总量的,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年度内实行全面停产休整。
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进入“加速期”
今年,湖州市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全面建成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矿区环境再造的试验区、资源合理利用和先进技术装备运用的展示区、生态保护和矿地和谐的模范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先行区,走出一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矿地和谐相统一的新路子。
对于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今年,有关部门将按照市级标准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年检复查,复查不通过的,取消“绿色矿山”称号。不断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实现矿山废水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