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山石材矿山严禁开采运输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石材资源开采行为,确保石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党中央“绿水青山”发展战略落地生根,中共吴山镇党委、吴山镇人民政府决定,在石材矿山严峻从事开采运输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凡在吴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石材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矿业权申请,审批登记手续。
二、由于石材开采界限治理尚未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石材产业停产整顿的有关要求,矿山开采全面停工停产,在此期间,各企业要坚决做到“五个一律”;矿山高压一律断电;矿山轨道、设备一律拆除;矿山人员一律撤到山下;矿山自备电源一律拆到山下;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山;从事石材运输的个体经营者,为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也应严格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三、凡未经批准擅自在吴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在矿山从事开采、销售、运输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开采、运输矿产资源的设施、设备、场所,一律予以没收、查封、关停、并处罚;涉及违法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吴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源文件: 2018年3月19日
中共随县吴山镇委员会办公室也于22日印发了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