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材厂内部布局由前到后,分别为办公楼、成品堆场、生产车间、半成品堆场和“三池”及原料堆场。
二、厂房按罗源湾开发区工业简易厂房标准建设,厂界砌围墙。
三、厂区包括车间辅设混凝土地面,车间高出厂区路面20厘米,并向内倾斜,轨道低于车间地面30厘米,截面为三角形。
四、锯机不靠墙一侧挂设橡皮板,防止污水外溅。
五、冷却池、磨光池、切边池及进水沟不留排污口,进水水面低于厂区地面50厘米,外沿高于地面20厘米,冷却池、磨光池、切边池应用钢筋混凝土浇灌,厚度20厘米,冷却池、磨光池的尺寸见附表,切边池按每台30立方米容积建设。
六、厂区的雨水,应经砖砌水泥抹面的雨水沟(截面为30×30厘米),收集后进入雨水沉淀池,容积为100立方米,建池质量按冷却池标准。
七、石材厂经环保审批后方可建设,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
石泥堆放场建设标准及审批
一、石泥堆放场的容量应满足工业园区3年以上的使用期限。
二、汇水面积小,周围居民少,占用农田少,施工工程量少。
三、建牢固的堵口拦水坝,坝顶宽5米,坡度50%,堤坝施工过程要逐层加实,防止渗漏,外坡砌石加固。
四、堆场的汇水区及道路应挖掘防洪沟,截面为40×30厘米,道路用石板材板底辅设或建设凝结路面。
五、堆场经乡镇预审,县环保局审批后方可动工,经乡镇、环保局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六、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堆场安全运行。
石材工业园区环保建设标准
一、园区环保审批实行总体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入区的石材厂实行登记制度。
二、园区道路辅设前后两条水泥道路,运送产品sample/由厂区前门进出,运送荒料、石渣由厂区后门进出,清渣道路应设置排水沟,道路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三、园区设立环保服务公司,统一负责建设堆放场,清运石渣、下角料,管理清渣队,清渣队要取得环保局审查核发的清渣许可证。
四、园区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厂,条件不具备的应相对集中(若干个石材厂)建立污水处理厂。
五、园区选址尽量离开居民区和溪河。
六、园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七、建设配套公厕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