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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材基地“南安”预再次提高石材加工企业门槛

2012-02-25 22:27 浏览:86574 评论:0 发布:石材网   
核心摘要:发展循环经济还有明确要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新规划建设的石材加工集中区必须预留10%以上用地规模,用于发展石材产业的石粉碎石综合利用项目,并同时规划建设填埋场,对石材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石粉碎石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作为主要的石材生产基地,南安提高了石材加工行业的准入门槛,项目投产1周年后每亩应实现产值100万元以上。

  据悉,南安市近期对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沿海三镇制定了石材行业新的准入条件。新上(包括增资扩容项目)石材生产、石材机械、石材物流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重点发展石材工艺、石材循环经济项目。不得变相以其他企业类型变更为石材生产项目。此外,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必须高标准规划建设石材加工集中区。今后,三镇新上石材项目原则上必须入驻石材加工集中区,集中区外不再安排石材项目用地及项目准入。

  具体而言,三地行业准入门槛略有不同。水头镇新上石材项目总投资需在5000万元以上,官桥镇、石井镇新上石材项目总投资需在4000万元以上;需新增用地的扩建、改建石板材生产、工艺石材及石材循环经济项目总投资需在3000万元以上。同时,厂区必须按照“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企业绿地率必须达20%,若厂区种植乔木等,其绿地率可按树木胸径计算。

  此外,发展循环经济还有明确要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新规划建设的石材加工集中区必须预留10%以上用地规模,用于发展石材产业的石粉碎石综合利用项目,并同时规划建设填埋场,对石材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石粉碎石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现有石材企业集中区也要规划碎石、石粉的综合利用项目用地。

(责任编辑: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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