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石材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将自己厂里的石材偷去卖掉,最终被警方拘留。
2017年11月5日,宁阳县公安局东疏派出所接到某石材厂曾某报警:场内矿山上经常丢失石料,4日上午,曾某安排工人去别的厂子里找丢失的石料。不多久就在附近厂里找到丢失的石料,经过曾某现场确认,确实是自己厂内丢失的石料。中午,开装载机的刘某找到曾某,承认偷了石材厂的石料,刘某说家里急需用钱,一时头脑发热盗窃了厂内的石料卖给了附近的两个石材加工厂。当问到有没有同伙时,刘某说石料是与该厂主管章某一起偷的,章某还分了钱,于是,气愤不已的曾某到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案发地,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章某,并对现场被盗的石材进行了拍照固定证据,被盗的石材扣押在买方的石材厂内。经过仔细询问,主管章某见老板管理松懈,便产生了盗卖石料,中饱私囊的念头。
原来,2017年11月初,章某找到家是本地的装载机驾驶员刘某,约定好以每车500元的价格私自出售一批石料,让刘某寻找买家。刘某联系到了本地经营石材生意的苏某、闫某,并以每车800元的价格进行盗卖,章某每车分得500元,刘某分得300元。按照市场价格每立方石料1200元计算,一块石头约2.5立方,每车装四块,一车就是10立方,每车价值约12000元。然而,章某利欲熏心,竟以每车800元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盗卖给苏某三车,卖给闫某两车。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宁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