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切实保护青山绿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及长泰县吴田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区采矿权协议出让合同的约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关闭吴田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吴田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国土、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依法注销相关证照。
二、采矿许可证到期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吴田山矿区各采矿点立即停止爆破和锯机开采切割;2018年1月31日前清理完毕开采工作面内的荒料,消除安全隐患,撤走锯机、挖掘机等设备,撤离所有开采人员;2018年5月31日前清运完毕矿区内所有荒料,矿区实行封山整治。
三、矿山企业应依法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关闭及治理恢复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情形,由矿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四、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严禁擅自在吴田山矿区实施爆破和锯机开采切割,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由公安等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一、吴田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国土、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依法注销相关证照。
二、采矿许可证到期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吴田山矿区各采矿点立即停止爆破和锯机开采切割;2018年1月31日前清理完毕开采工作面内的荒料,消除安全隐患,撤走锯机、挖掘机等设备,撤离所有开采人员;2018年5月31日前清运完毕矿区内所有荒料,矿区实行封山整治。
三、矿山企业应依法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关闭及治理恢复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情形,由矿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四、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严禁擅自在吴田山矿区实施爆破和锯机开采切割,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由公安等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