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儋州市某石材开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批准逮捕。
经查,2004年7月8日,杨某在儋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儋州市某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从2011年至2016年间,在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某石场从事玄武岩开采。其间,因越界开采被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进行过3次行政处罚,该公司非但不停止开采石料,反而继续从事非法开采活动。据办案人员介绍,案发前该公司采矿挖坑已达5个,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现初步查明的2个涉案采矿坑被开采的玄武岩价值超过1000万元。
对此,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此案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报捕后,经检察官审查,儋州市某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在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无效的情况下,长期在三都区石场开采玄武岩,情节严重,本案属单位犯罪,其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涉嫌非法采矿罪;杨某作为采矿许可证过期仍擅自采矿的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责任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遂对杨某依法批准逮捕,并向侦查机关发送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进一步引导补充侦查取证,要求公安机关对2011年以来该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在石场开采情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勘查,进一步查清涉案采坑被开采的玄武岩价值。
最后提醒一下广大石材朋友:“拒绝非法开采等一切违法活动”
(原标题:海南洋浦:一石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