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防护剂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清理性:能清除石材表层的污渍和盐份,修复裂痕,色差;
防护性:能够缓解或阻挡周围环境对石材的侵蚀、破坏和污损;
相容性:防护剂本身及其作用过程不能对石材产生负作用,如使石材产生黄变、色差,增加强韧度等
耐候性:经防护处理过的石材应有尽可能长的防护寿命;
重涂性:经防护处理过的石材,达到防护年限而失效后,能够经再次防护处理而重新产生防护效果。
防护剂的正确选用
选用的石材防护剂必需具有较好的防护效果,还应考虑由于不同石材的表面状况而可能产生的防护和装饰效果。选用时应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无论采用何种档次的防护剂,大面积施工前,均应先在局部进行小试,确认效果后再大面积使用。做到自己心中有数,可避免由于石材的材质和防护剂的不匹配不相容而产生的不良护理效果。具体选用方法可简单归纳如下:
(1)、光面石材可选用能增加石材光泽度的防护剂;
(2)、装饰效果要求加深石材颜色的应选用增艳型防护剂;
(3)、要保持石材原有外观的应选用原色型防护剂
(4)、采用湿贴安装时,石材底面应尽可能选用不影响石材与水泥砂浆粘结牢度的防护剂;
(5)、考虑环保要求在密闭空间施工的,应尽量选用水性防护剂或不含有机挥发溶剂的防护剂;
(6)、石材的表面或干挂的石材面,可用防水型防护剂也可用憎水型防护剂;
(7)、经常接触到油污的,应选用防油型防护剂;
(8)、环境气温太低的,水性防护剂因冰冻而无法施工,这时就应选用油性防护剂,施工时应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