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材出口相关税收问题答疑
1.出口墓石产品按法定要求征17%退13%,会增加企业负担吗?
答:不会。按17%的税率征收,能享受13%的退税,还允许抵扣进项税款。只要从购进方取得超过出口额24%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担就比简易征收小。
2.向材料供应商取得进项发票和原来比较会增强企业的负担吗?
答:材料供应商开出了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自身增值税负担只在4~5%,并不是负担17%的增值税。3、墓石企业能抵扣的进项有哪些?
答:购进的石料、包装物、锯片、磨料、机械机器设备,水电费、汽油、柴油等及运费、海关完税凭证。
4、从什么时候起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如何抵扣?
答:新税收政策实施(即09年5月1日)后取得的发票才能抵扣。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先到税务机关机关认证方能抵扣。
5、企业既有出口墓石产品又有内销的建材装饰材料的产品税收如何管征?
答:出口量小可委托外贸出口;出口量大,建议另设公司,内外销售分开核算,出口产品征17%退13%,内销建筑用石料按简易办法征收。
6、为大工厂从事加工的小企业影响大不大?
答:基本不受影响,可开具17%的发票给大工厂进行抵扣。
7、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原材料能否抵扣?
答:此类原材料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也免税,不存在抵扣问题。
8、委托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如何避免占用流动资金?
答:告知外贸公司退税率已提至13%,并要求货款和退税款一起结算。
9、从简易办法过渡到“免、抵、退”后程序上如何办理?
答:A、办理出口货物退税变更申请表。B、安装下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其他有关事项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为准。
10、“免、抵、退”税业务的辅导途径有哪几种?
答:税务机关内部辅导和社会外部辅导两种。外部可上出口退税咨询网了解或邀请熟悉“免、抵、退”操作业务的胡景玲同志(办公电话87229933手提13506094015)指导帮助企业。
11.实施新政策后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公司出口税收负担一样吗?
答:一样。差别在委托出口企业必须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外贸公司去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