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规划布局,促进产业发展
水泥工业要立足海西建设,加强总量控制,合理引导省内重点企业根据我省经济建设需求,有序、适度地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粉磨站,加快龙岩、三明水泥产业基地优化升级。支持重点企业适度建设新型干法水泥项目,重点支持布局合理、石灰石资源有30年以上保证、符合国家鼓励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生产线建设。在靠近市场容量大和工业废渣较集中的区域,允许有稳定熟料供应来源的省内水泥熟料重点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建设年产120万吨及以上(单线粉磨系统生产规模达到年产水泥60万吨以上)粉磨站。支持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水泥深加工产品。玻璃工业继续支持现有优质浮法玻璃企业在硅砂资源丰富的漳州东山、漳浦等地布局发展壮大,支持发展特种玻璃、专用玻璃深加工,加快建设漳州光伏玻璃产业基地。建筑陶瓷工业要以泉州、福州等地为重点,支持建筑陶瓷产品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发展商贸、物流和信息等配套服务业,促进泉州、闽清建筑陶瓷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石材工业要在泉州、宁德、福州石材产业集聚区建立石材加工集中园区,石材企业要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文 [2009]160号)要求进入加工集中区,实行废水、废弃物等达标治理,资源综合利用。树立区域品牌优势,提升石材企业整体水平,发展壮大闽南石材产业集群。新型墙材工业要完善提高加气混凝土砌块、机械装备、硅酸钙板三个生产基地以及闽东南、闽西、闽东北三个产业带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专业园区作为产业发展重要载体的作用,着力抓好石材、建筑陶瓷、新型墙材等园区的建设,把园区建成高起点、高标准、循环性、专业化的产业集中区。
(四)加强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
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项目建设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建材投资项目,不予审批或核准。推行清洁生产和“领跑者”能效标准制度,优化工艺流程,控制生产全过程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和排放。重点推进节能装备、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技术设备与材料、固体废物处理装置技术设备、噪声与振动治理技术设备、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设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装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产品等应用与利用。注重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水泥工业要继续推进粉煤灰、高炉矿渣、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低热值燃料、可燃废弃物的应用,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大型高效粉磨技术和先进的粉尘治理技术,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新型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新型墙体材料工业要通过大量消化和利用工业废渣、农业废弃物,替代天然资源生产轻质、保温、隔音、阻燃的节能利废型墙体材料;推进现有窑炉生产线实施节能、环保改造。石材工业要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合理规划、规范建设、有效管理矿石堆放场、石材堆渣场,大力发展石材废料、废渣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南安石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试范县建设;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文〔2009〕160号),继续实施石材行业的综合整治。建筑陶瓷工业要推广节能烧成技术提升装备水平,推广应用以低品位原料和各种固体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推进智能化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的广泛运用,采用先进、高效的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技术与装备,实现清洁生产。玻璃工业要加强窑炉废气余热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玻璃炉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规划实施和产业发展引导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宣贯,落实规划的执行与监督,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经常性评估检查,对规划实施的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反馈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规划实行调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建材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等,组织制定并实施地方行业规章和技术规范,制定并发布建材行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强结构调整,控制总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优化升级。
(二)支持拓展建材市场
进一步拓展内需市场,在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优质建材产品,支持企业在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在国内中心城市及大卖场设置福建名优产品营销网络。发挥营销联盟和行业协会作用,支持举办和组织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专业展览会;巩固和拓展建材产品出口市场,支持优势自主品牌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加强对重点出口市场的跟踪监测和贸易政策的研究,积极开拓新兴出口市场。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目录,支持企业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的加工贸易,鼓励和引导企业在主要贸易国建立营销贸易平台,推广自主品牌产品。
(三)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建材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建材企业综合竞争力。在争取国家和省内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同时,加大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力度,优先支持重点建材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加快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步伐;发展财务担保公司,拓展租赁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和有效运作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出口。
(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
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产业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整合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技术改造。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投资项目,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升级改造;二是技术创新。利用“6·18”平台,推动科研技术产业化项目对接,促进项目成果产业化,对省科技开发重大专项或行业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三是节能减排。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节能、节材、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以及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配套项目等给予财政补助,对燃煤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政策,鼓励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对减排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对有代表性的建材工业产品,在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地方标准。对参与上述标准制定的企业,省级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应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五)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陶汰落后产能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国家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建材企业实施差别电价。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增加淘汰落后产能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积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补助专项资金,设立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专项,各设区市相应设立补助配套资金专项。重点支持解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三是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证,包括扩大窑径的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的企业,在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审查中不予通过并核实关闭,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四是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暂停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安全。
(六)加强矿山资源开发与保护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开发整合和清理整顿矿山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现有矿山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矿产资源整合的规定要求,对采矿权设置不合理、达不到省定最小开采规模、生产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采矿权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等措施进行整合。矿山企业要做好安全与环保工作,严格按开采规模进行开采,技术装备和开采工艺要求规范到位,提高回采率,做好矿山开采的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工作,对破坏和浪费资源、影响生态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坚决关闭。
(七)推动企业并购重组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妥善解决企业资产划转、债务合并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加大并购重组信贷支持,落实好国家有关并购重组的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通过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
(八)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落实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海西人才高地的有关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发展建材专业职业教育,着力培养一批水泥、玻璃、建筑陶瓷、石材、新型墙材等高技能人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依托有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建设一批建材产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我省建材产业服务。
(九)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协调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信息发布,适时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核准、审批、生产、淘汰落后、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和披露,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企业联合省内建材生产企业与各地建材市场、销售商,通过资源整合组成营销联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一步降低建材产品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