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贡山县月各大理石矿开采六点建议
1、矿山在开采生产之前必须再次继续开展规范的地质勘查工作,进一步弄清矿区资源储量,否则不能规模开采。
2、矿区处于怒江深切割地区,矿山建设的建筑物要注意设防。今后一定要高度重视植被的保护、恢复和绿化工作,避免因采矿而形成陡崖等危险因素而造成地质灾害,保证矿山生产的安全进行。
3、矿山开采产生的废土石渣均不能在坑口就近堆放,而应该选择在低洼、河水冲刷不到的地方。
4、矿山基建前应做好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开采,避免产生边坡坍塌、滑坡。
5、对矿山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6、对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各种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