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厦门市商务局的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在行业中展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使商会全体会员及企业职工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显著增强,使行业的整体法律素质和依法服务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确实做好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石材行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经济法律知识,进一步丰富企业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行业企业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法和律素质,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
三、 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行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企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和企业的需要做为出发点,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针对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3、坚持学用结合,与时俱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商会工作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商会工作实践,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据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在行业内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行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开展经济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行业发展。以经济商务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了解,提高行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贸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5、坚持普法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行业内部各项法制建设紧密结合在起来,以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形式,积极探索和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目标责任公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企业的法制建设。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工作对象和工作要求
主要工作对象是商会秘书处人员,以及各会员单位;重点是商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和理事单位会员。
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和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把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
2、积极展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经贸规则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行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升其依法应对贸易摩擦和经营风险的能力。
3、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把法制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要培养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积极组织建立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队伍,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要积极利用网站、会刊等传统媒体,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探索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六、工作安排
“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11年12月底前,将“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告市商务局“六五”普法办公室备案,并提供普法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和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接受商务局组织的“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成立厦门市石材商会“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会和行业的“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会员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积极为落实“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努力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六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厦门市石材商会“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荣旗 会 长
副组长:赖国香 秘书长
成 员:金 平
陈昱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