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本报报道桐庐旧县街道上峰村一石材厂污染河道事件。近日记者从桐庐县获悉,涉污石材厂生产设备已被查封,并责令其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前不得恢复生产。与此同时,桐庐县针对全县持证矿山进行环保大检查。
据了解,涉污的桐庐华晟石材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获得旧县街道东坞坑石矿开采权,并经环保审批(桐环批〔2011〕企7号),主要污染物包括粉尘和下雨天后地表径流产生的废水。目前,矿区处于基建过程,主矿区尚未开采,由于缺少废水沉淀池建设场地,每逢雨天,地表水经边坡治理区域,将剥离土中的泥浆带入溪道,溪道内截留沉淀池容积有限,未经完全沉淀的泥浆水排入小溪,对下游溪水存在影响。
事件经本报曝光当天,桐庐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针对问题就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和全面整治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记者从桐庐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桐庐华晟石材有限公司自2010年投产以来,业主更换频繁,生产不正常,加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意识不到位,以及周边村民经济利益分配等原因,导致多次信访问题。2013年以来,该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被桐庐县环保局行政处罚3次,共计罚款10.2万元。今年4月,该厂因整改进度缓慢,一度被下发停产整治通知书。
为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桐庐县还配备环保监测设备和环保工作人员,每天不定期对该企业污水排放和扬尘污染情况进行巡查,做到及时反馈。同时,联合旧县街道在矿山主要生产作业场地和东坞坑溪源头安装监控摄像头,24小时实时动态监管。
桐庐县有关部门将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回复治理方案》,对全县持证矿山进行大检查,规范矿山开采,修复毁坏道路,开展超限运输车辆查处工作。还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等专项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