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盛产“贵州木纹石”,现有毛石开采企业17户,板材加工企业6户,但由于管理跟不上,加上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帐目混乱难予查帐征收,税收贡献率不高。针对这些情况,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安龙县地税局经过反复调研,找法律依据,多个参数比对分析,多次开会讨论,反复论证,研究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石材管理办法。一是对毛石开采企业采取“两控一定”的征管办法,即在控制好GPS量和检测站数量的基础上实施定额管理;二是对板村加工企业实施“以电控税办法”。安龙县地税局实施该办法并将情况以简讯的形式向州地税局反馈。
州委州政府对安龙县地税局这一举措予以关注并高度肯定。4月22日,张政书记、杨永英州长、汤向前副书记、陈洪宛常务副州长相继作出批示。陈洪宛明确批示:安龙地税的做法很好,国税、地税以及其他部门,县乡两级政府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实现全州各类经济体“依法治税、税负公平”的目标,进一步精细管理、积极探索,务求做出实效。
安龙县地税局的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肯定后,更加坚定信心,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石材管理办法,并决定将该办法和思路拓展到其它行业税收征管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