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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材企业十几年的反倾销遭遇

2014-07-15 10:00 浏览:85764 评论:0 发布:《海西石材》杂志   
核心摘要:原标题:深度解析:中国石材的反倾销噩梦反倾销一直是各国保护国内市场的杀手锏,在很大程度上已变为一种贸易壁垒措施。从1979年
原标题:深度解析:中国石材的反倾销噩梦

反倾销一直是各国保护国内市场的杀手锏,在很大程度上已变为一种贸易壁垒措施。从1979年第一起对华商品反倾销以来,反倾销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整个历程。自1996年至今,中国已经连续17年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受影响外贸出口总值达千亿美元。

倾销、反倾销、反反倾销在中国不断上演,涉案项目也愈加庞杂,大到钢铁、机械、化工产品,小到彩电、节能灯、门锁、电池、熨衣板,甚至连大蒜、购物袋也未能幸免。

2000年,欧盟发起的花岗岩石制品反倾销案,成为中国石材行业吃到的第一例国际官司,此后,土耳其、美国等国家针对中国石材的反倾销从未间断。时隔14年,中国人造石再次遭欧盟反倾销。面对反倾销的再三折磨,业者们都在思考:我们能否绕过反倾销这道坎?

2001年中国“入世”后,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和国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都是无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国市场只会越来越开放。我们该认识到,只要存在国际贸易,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反倾销就永无尽头。

在外贸持续低靡的当下,一次次防不胜防的反倾销,始终是悬挂在中国石企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与其千方百计尝试绕过反倾销,不如思考——中国石企该如何举起反倾销这柄双刃剑,迎接未来的遭遇战。

2000年的“潘多拉魔盒”

2000年的天然石反倾销案件至今已有十余年,许荣旗仍记忆犹新。时任厦门非金属矿石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石材行业协会的开山元老,许荣旗代表中国石企全程参与了此次反倾销申诉。许荣旗谈到,“2000年的花岗石反倾销案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从此针对中国石材的反倾销不断酝酿发酵。”

2000年的天然石反倾销案来得很唐突。时值11月11日,部分中国石企在进入第四季度后已经开始忙着盘算盈亏。随着一纸“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到来,中国石材行业顿时炸开了锅。“当我们接到欧盟的反倾销诉讼时,就像一个平时很健康的人突然被宣布患上癌症一样——懵了!”许荣旗回忆。

该申诉由“欧洲国际天然石材产业联合会”提出,代表欧共体部分加工生产商,指控中国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口到欧共体的某些加工过的碑石和建筑用花岗岩有倾销行为,给欧共体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申诉方的依据是:从中国进口的花岗岩每年成倍增加,1999年进口量为109794吨,是1998年的两倍,但进口金额却没有相应的涨幅,1998年为2947万欧元,而1999年仅仅是4238万欧元,说明中国石企业正以低价在欧倾销花岗岩。

1998-1999年土耳其从中国进口花岗岩总量及金额:

2000年11月11日,欧盟委员会开始正式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石企共计27家,涉案金额达4000万美元。“被卷入反倾销的企业无不如临大敌。”许荣旗表示,“那是中国石企吃到的第一例国际官司,当时许多石材业者连何谓‘倾销’、何谓‘反倾销’都搞不清楚,更遑论应对反倾销调查。而那时候,业内一直在流传‘如果应诉失败将遭到高额关税惩罚’,让大家更是坐立难安。”

*倾销

所谓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并使进口国市场已建立的产业受到实质性伤害或构成威胁,或使进口国产业延迟建立。

*反倾销

所谓反倾销,就是把一种产品在出口市场上的价格和国内市场上的价格进行比较。如果国内价格高于出口价格,则意味着这种产品被倾销到出口市场,进口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为此提高涉嫌倾销的产品的进口关税。

实际上,传言并非危言耸听。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如果裁决中国向欧盟倾销,则中国出口欧洲的花岗岩将被全部征收57%的反倾销税,这实际上就等于关上中国石材通向欧洲的大门。

“许多企业担心被裁断为倾销,于是犹豫着不敢应诉。但是他们不清楚,在公布立案后25天内,被列入调查名单的企业如果放弃应诉,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条款,将被进行缺席裁决。”许荣旗说道。

*缺席裁决

所谓缺席裁决是相对于对席裁决而言的,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参与仲裁审理时,仲裁庭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后,即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活动。

“面对反倾销指控,积极应诉是企业的最佳选择。应诉反倾销,就像人熊赛跑,只要不跑在最后,就有生的希望。”

2000年11月24日,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组织被卷入反倾销调查的27家企业紧急召开应诉准备会。但是大多数企业担心失败而放弃应诉,只有4家企业决定应诉,分别为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公司、福建惠安协兴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厦门石雕厂、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其中经欧盟调查后认定福建惠安协兴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7个月。

由于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许荣旗的非矿一开始就处于下风。

“我们不仅聘请国际专职律师进行应诉,还对欧盟提出的同类商品出口价格替代国提出修正意见,因符合国际规范并且证据确凿,欧盟同意接受在反倾销调查中至关重要的替代国价格修正意见,并作出有利于中方的调整措施。另外,我们还进行了‘无伤害’抗辩,论证了中国石材产业、产值、产量等出口状况,并举证欧盟石材大量涌入我国的情况。用大量事实证明我国出口石材仅占欧盟市场的3%~5%,并未对行业构成伤害。”许荣旗介绍着当时应对反倾销的举措,他总结出“面对反倾销指控,积极应诉是企业的最佳选择。应诉反倾销,就像人熊赛跑,只要不跑在最后,就有生的希望。”

与非矿一起对抗反倾销的万里石负责人邹鹏则表示,应对反倾销最重要的是要有规范而健全的财务资料。“企业平时的运营要规范,尤其是不能偷逃税,真正做到账面清楚,这是应对反倾销的基础。另外,还要从产品市场和企业生存发展角度权衡应诉的价值,尽可能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或分别裁决待遇,及时填答问卷、提出损害抗辩,严肃对待反倾销。”

厦门非矿公司、厦门万里石公司专门成立反倾销领导小组,每个应诉企业都组织了10多人的工作班子,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应诉尽快进入程序。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仲裁庭裁定中国出示的资料和证据,证明产品出口符合欧盟市场准入规则,产品生产成本核算符合国际会计标准,以及中国石材行业遵守按市场化规则运营。“欧洲国际天然石产业联合会”不得不于2001年6月6日向欧委会发出信函,撤回反倾销申诉。欧委会也于同月12日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程序。

第一波反倾销的浪潮以中国石企胜诉鸣金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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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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