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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一石材加工场无视“停工令”仍开工

2013-09-06 15:02 浏览:84249 评论:0 发布:139石材网   
核心摘要: 近日,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委会部分村民再次向海南特区报反映,尽管东方市国土部门已经向石材加工场下发“停工令”,但是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执法人员前脚一走,石材加工场就继续开工,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委会的一家无证石材加工场排放污水,导致当地数十亩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责令石材加工场停工接受调查。海南特区报8月27日对此事做了报道。近日,当地部分村民向记者反映,国土部门的“停工令”成了一纸空文,执法人员前脚一走,石材加工场就继续开工。5日, 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局已对石材加工场立案调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吴开成表示,他会督促东方国土部门抓紧依法处理此事,等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关停石材加工场。

国土部门下发的“停工令”成了一纸空文

  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委会部分村民日前向海南特区报反映,由于当地一家石材加工场乱排污水,导致数十亩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石材加工场在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生产,每天都朝着农田里排放含有一种冷却剂和石粉的污水,导致很多村民每天喝水都不放心。村民们称,因为石材加工场离大广坝水库不远,如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不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一旦污水流入水库,后果会非常严重。记者了解到,这家石材加工场和挨在一起的玉龙采石场,均由东方宝岛石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名接举报后,带领执法人员到玉龙采石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玉龙采石场已办了采矿证等手续,但这家不知道什么时候新办的石材加工场的经营者无法提供环评等手续。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石材加工场停工接受调查,等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继续开工。

  近日,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委会部分村民再次向海南特区报反映,尽管东方市国土部门已经向石材加工场下发“停工令”,但是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执法人员前脚一走,石材加工场就继续开工,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除非是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关停,要不国土部门的执法人员就24小时守在现场,否则,下发‘停工令’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村民们说。

  5日,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对该石材加工场进行立案调查,并召集工作人员讨论怎么处理此事,但是目前暂时还没有上报。

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将申请法院强制关停

  “非常欢迎媒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很多工作也需要媒体的推动,多种因素形成合力,也便于问题的解决。”5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吴开成告诉记者,对于石材加工场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执法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此事的处理主要由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一般来说,如果事情重大,各市县的国土部门处理不了,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可以直接处理。

  吴开成表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他会督促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抓紧依法处理此事。如果违规开工的石材加工场不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停工,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关停石材加工场。吴开成希望媒体跟踪报道此案,跟踪到底,国土环境资源厅对这种情况绝不姑息。

  随后,吴开成现场指示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马上督促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依法抓紧办理。

  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这件事,他会尽快跟踪督办到位。(海南特区报记者 苏钟)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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