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梧采告字〔2024〕5、6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有关规定,受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梧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A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B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
场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A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岑溪市马路镇善村
面积:0.507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的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A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属于整合矿山。采矿权储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原采矿权已出让未开采的可采资源储量。另一部分为原采矿权投影范围内的原开采标高以外的新增资源储量及原采矿权投影范围外的新增资源储量,该部分储量未进行有偿处置。两部分整合为一个矿权进行出让。保有饰面用花岗岩矿石量(控制+推断)3640.5041万立方米,荒料量944.25万立方米。可利用饰面用花岗岩矿矿石量(控制+推断)2769.17万立方米,荒料量为756.3万立方米。可利用的综合利用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矿石量(控制+推断)2012.8741万立方米,折合5273.73万吨。可利用的综合利用全~强风化花岗岩(建筑用砂)矿石量为294.8579万立方米,折合448.19万吨,含砂量为179.73万吨。可利用的综合利用全~强风化砾岩(建筑用砂)矿石量为192.1057万立方米,折合307.37万吨,含砂量为112.16万吨。可利用的综合利用中风化花岗岩(填方用石料)矿石量402.5188万立方米,折合1010.36万吨。可利用的综合利用砾岩(填方用石料)矿石量146.2189万立方米,折合364.10万吨。以上为本次出让的资源储量,矿价款收益已包含在本次挂牌起始价中。上述资源量已包含原采矿权已出让未开采的可采资源储量,其中饰面用花岗岩荒料46.35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807.52万吨,建筑用砂31.19万吨。整合区新增资源量估算范围(含扩界和扩深范围)内保有饰面用花岗岩矿石量(控制+推断)2410.3376万立方米(荒料量658.32万立方米)。其中控制的资源量1542.8267万立方米(荒料量421.35万立方米);推断的资源量822.5613万立方米(荒料量224.67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346.49米至 +130.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由岑溪伟正石材有限公司马路伟正花岗岩矿和岑溪市新华锐石业有限公司云松五组新华锐花岗岩矿2个采矿权整合而得,原两个矿山已开发利用,并形成一定的采空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须按照《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A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执行。
拟出让年限:26年 含基建期2年
起始价:18630万元
项目名称: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B区)饰面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岑溪市马路镇善村
面积:0.709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的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B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属于整合矿山。采矿权储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原采矿权已出让未开采的可采资源储量。另一部分为原采矿权投影范围内的原开采标高以外的新增资源储量及原采矿权投影范围外的新增资源储量,该部分储量未进行有偿处置。两部分整合为一个矿权进行出让。
开采标高:418米至 15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由岑溪市康利石材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广西岑溪市弘宝捷石业有限公司马路宝成花岗岩矿和岑溪市永胜石业有限公司马路永胜花岗岩矿3个采矿权整合而得,原三个矿山已开发利用,并形成一定的采空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须按照《岑溪市马路镇善村整合区(B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执行。
拟出让年限:24.2年
起始价:35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