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石协〔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各地石材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我会对《中国石材协会关于石材产业区域荣誉称号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认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附件:
1. 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认定管理办法
2. 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申报表
3. 申报地区前十名石材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统计表
4. 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申报内容说明
中国石材协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认定管理办法
一、认定目的
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石材行业“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行业由增量扩张向提质增效的转变。
二、称号类别
石材产业集群的荣誉称号类别一般为:“全国石材行业(产业)××发展示范市(县、区)”、“全国石材行业(产业)××基地(中心)”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荣誉称号的石材产业地区一般为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
2、申报地区有丰富的石材资源,或是大型石材加工和物流集散基地,石材产业达到一定规模;
3、石材产业已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工业产值占该区域GDP的20%以上;
4、申报地区有石材产业主管部门或政府的派出机构(石材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或有石材协会组织;
5、有地区政府制定并已颁布实施的石材产业总体发展规划;
6、所在地区的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园区建设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已经或正在创建绿色矿山、绿色(低碳或生态)园区、绿色工厂等。
四、申报内容
1、地方政府申请报告(地方经济发展概况、石材产业基本情况、石材产业规划的执行情况、园区建设情况、申报理由和条件);
2、填写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申报表;
3、经政府批准的地方石材产业发展规划文件;
4、排位前十名的石材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统计表;
5、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石材协会的推荐意见。
五、认定程序
1、收到申报材料后,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调研,提交调研报告及意见;
2、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调查报告进行评审,通过后对荣誉称号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发文通报认定结果,并举办授牌仪式;
4、由协会组织行业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六、称号期限
荣誉称号认定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协会依据申报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将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本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2
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申报表
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申报内容说明
1、填表时文字叙述应简洁,数据应准确、可靠、真实;
2、“地方政府申请报告”为申报荣誉称号所在地的市、县、镇(乡)政府对中国石材协会行文;
3、“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申报表”和“申报地区前十名石材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统计表”,由申报地区政府部门填写,并对申报的各项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4、经政府批准的地方石材产业发展规划文件要以文件或复印件形式提交;
5、申报内容材料一式二份,盖章后快递到中国石材协会;
6、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美丽园中路 16 号院 裕友大厦 501-1
联系人:孙卫星 电话:010-88084806、13641116198
田 静 电话:010-88084175、13683323498
邮箱:mishuchu@chinastone.cn
附件: 关于发布《石材产业集群荣誉称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