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桐自然资矿告〔2023〕1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安徽省桐城市刘崖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桐城市文昌大道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桐城市刘崖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桐城市青草镇永庭村境内
面积:0.416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可采资源量10073.31万吨
开采标高: 481.8米至 2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评审备案,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正式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22.5年 含基建期2年
起始价:8420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金额)。如属于外商投资矿产资源的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或重大)违法名单,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报名截止日前有被执行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生态环境、应急主管部门列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记录之一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9日—2023年03月22日
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2、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4200.00万元。3、增价幅度为200.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4、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规则》
本公告在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