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肇公易矿告字[2022]7号)
经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采矿权,并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封开县平凤镇埇涝矿区建筑用变质砂岩、花岗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封开县城212°方向,直距约9km处,行政区划隶属封开县平凤镇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7′35″,北纬23°21′33″。 面积:1.111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查明建筑用变质砂岩矿控制资源量矿石量5554.08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2347.57万立方米。查明建筑用花岗岩矿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203.62万立方米。全风化变质砂岩体积1597.18万立方米,水泥配料用粘土量2268.00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层(建筑用砂)体积199.20万立方米,砂量87.65万立方米,产砂率44%。
开采标高: 345米至 9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储量为建筑用变质砂岩、花岗岩7398.94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评审通过后,须与封开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管理“三方”协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和使用监管协议》,并认真履行协议中的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22年 含基建期3年,闭坑治理期0.5年
起始价:126000万元
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因矿区范围、配套设施范围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或建设运输道路、皮带廊等项目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均属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并自愿承担因无法履行本公告约定事项而导致的违约责任,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竞买人必须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现行的矿产资源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矿区范围已完成的《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三)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
(四)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本公告所列条件、约定等,应提前实地熟悉矿区周边的现状,矿区四邻是否有满足矿山生产规模和矿产品输出的运输通道,自行评估可能造成日后无法正常采矿或运输的风险。
(五)竞得人建设矿山运输道路、码头、皮带廊等项目,以及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前置审批要件时,应自行熟悉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如林木、耕作物、固定设施),以及道路、安全距离内的房屋及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因补偿、拆迁等问题需与周边镇、村及群众协商的事宜较多,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应到采矿权属地现场考察,并向矿区所在镇、村充分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对竞得后可能向第三方作出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实地现状及本公告所列条件、约定等,竞买申请人缴纳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本次出让活动所列条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