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是我国石材矿业大省,装饰石材资源储量和年开采量位居全国前列,为石材加工提供了资源保障。但是目前大部分矿山规模偏小,开采不规范,废石乱堆乱放现象严重,综合利用程度低,生态破坏严重,恢复治理不及时,严重制约了石材矿业的发展。因此,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行资源及矿山整合,解决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石材矿山发展现状
(1) 石材资源现状
山东省是石材资源大省,拥有丰富的石材资源,全省50多个县市分布有石材资源,石材品种约160种,其中花岗石125种、大理石37种。具有品种多、储量大、品质优、分布广等特点,储量和品种在全国位列前茅。已发现的石材品种丰富,花岗石红色系列有将军红、石岛红、五莲红、樱花红、柳埠红、齐鲁红、沂水红、文登红、鲁青红等;白色系列有文登白、平度白、芝麻白等;黑色系列有济南青、莱芜黑、蓝宝星、乳山青、章丘黑等;绿色系列有孔雀绿、芙蓉绿等;灰色系列有崂山灰、鲁灰、乳山灰等;花色系列有珍珠花、五莲花、蓬莱花、乳山花、泰山花、锈石等。大理石白色系列有雪花白等;绿色系列有莱阳绿、栖霞绿等。截至2016年底,查明矿石量5.60亿m3;保有矿石量5.48亿m3。预测花岗石资源量280多亿m3,大理石资源量30多亿m3。目前已形成了招远-莱州、鲁东南、乳山-荣成、济南、泰安、嘉祥等6大石材基地。
(2) 矿业权设置现状
山东省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饰面用石材矿列为限制勘查矿种。小型规模石材矿山一般由市地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勘查主要以检测和资源储量核实为主,不设置探矿权,因此探矿权设置较少。由于历史原因石材矿采矿权设置较多,经几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山数量已大幅压减。截至2016年底,全省设置饰面石材矿采矿权254个。
(3) 石材矿山开采现状
2016年全省年产花岗岩、大理石、砂岩、板岩石材荒料800余万m3,矿山生产规模大部分处于年产荒料2~10万m3,少数达到年产荒料20万m3以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石材矿山整治整顿工作逐渐推进,五莲、莱州、荣成、平邑、嘉祥、泗水、招远、汶上等石材产区,关闭乱采滥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石材小矿山,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随着我国石材开采加工机械制造业的不断进步,矿山开采工艺技术得到显著提升,机械化水平越来越高。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开采方法,剥离采用液压碎石锤,开采采用机械锯切开采法(轨道轮锯+金刚石串珠绳锯)。全锯开采工艺、专业机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锯切法工艺应用达到90%以上,荒料率达到18%~60%。力保荒料块度大、完整、出材率高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破坏造成的资源浪费。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开始贯彻与落实。
(4) 石材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全省石材矿山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废石的综合利用率约50%~100%,石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实现循环经济发展。
(5) 石材矿山安全生产现状
全省石材矿山经过多年的矿山生产,建立起了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各矿山均编制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预评价》及《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对矿山开拓开采方式、首采地段、道路及运输方式、工业场地布置、废石堆放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安全设施及措施要求等进行规划设计。各矿山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明确了安全责任。各矿山还进行了《竣工验收(现状)安全评价》,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6) 石材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全省石材矿山经过30多年发展。最初的民采使用炸药爆破,资源损失和山体破坏严重,成荒率低,安全隐患大,废石乱扔乱弃,环境污染异常严重。自2005年全省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各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遵守“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形成了环境保护意识,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明显提高
二、持续发展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 采矿权设置、布局不合理
全省经过几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石材矿山数量大幅压减,但仍然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由于石材矿产地质工作程度相对较低,大部分县区普遍缺少对石材资源总体情况的调查评价与勘查,资源状况不清、缺少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布局前瞻性不够,造成采矿权设置和矿山布局不合理。
1.矿山数量多,结构不合理。石材矿山254个,占全省各类矿山总数的12.49%。大型矿山3个,中型矿山3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仅占2.36%,和全省大中型矿山30%的比例相比,石材矿山集中度低。
2.采矿权布局不合理。同一个矿区,甚至同一座山,设置多个采矿权。采坑遍地,采矿权之间留设的安全矿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开采后留下诸多“隔墙”,不能相互贯通,严重破坏了地质地貌景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为今后的大面积环境冶理、土地复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采矿权划定的矿区范围较小,核发的有效期限较短,造成采矿权人缺少长远观念。同时为了多采矿石,往往不按照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不按规定留设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形成陡立的边帮,安全隐患大,环境治理恢复难度加大。
4.小型矿山多,矿山之间无序竞争,制约了石材矿山的可持续性发展。
(2) 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组织开采
1.部分矿山范围小,工作面宽度受限,不按规定留设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有的采用“一面墙”式开采,台阶坡面角近直立,终了边坡角严重超规范要求,形成较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起崩塌、边坡滑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
2.大部分矿山欠剥离现象较严重,开采区域局限,难以延深,造成资源浪费并带来安全隐患。
3.不按设计要求进行道路建设,大部分矿山道路路面较窄、路面质量较差,纵坡严重超标,道路两侧无路肩及挡车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矿山剥离废弃物及生产产生的废石大部分就近堆存,工作面上方遗留有大块浮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剥离废弃物存放于山沟和冲沟中,洪水期遇山洪暴发,存在引发泥(渣)石流的危险。
5.有的开发利用方案回避危害因素,不考虑采矿证外设计开采范围之上已经严重超标的实际边坡角,依然从边坡底部开始设计开采台段,埋下了安全隐患。
(3) 综合利用程度低
目前全省石材矿山每年产生的废石数量十分惊人,矿山废石包括剥离量和不成荒料的矿石量。石材荒料率一般在18%~60%,照此计算,每生产1万m3荒料,就要排放0.67~4.56万m3废石。目前废石的综合利用率约50%~100%,主要综合利用于加工建筑骨料、铺垫道路、填海等,剩余0~50%需堆存于矿山废石场,综合利用程度低,影响生态地质环境,且有安全隐患。
(4) 矿山生态环境意识淡薄、生态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认识不足,认为矿产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对其随意挥霍破坏。石材矿山一般为露天开采,个别矿山只采好矿,使山体和植被遭受破坏。废石随意堆放,占压山地或农田。污水排放前不处理,使河流遭受石粉污染而混浊。废石堆遭遇强暴雨极易形成泥(渣)石流,具有地质灾害隐患。闭坑或关闭矿山之间的边界矿柱闲置,浪费了资源。有的矿山不重视或没有能力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5) 安全隐患突出
全省饰面石材矿开采已近30年,由于历史原因,初期以民采为主,采矿不规范;后期有的矿山范围小,开采时间短,急功近利,不留设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为“一面墙式”开采,形成高陡边帮,开采深度近百米,边坡陡立,存在崩塌等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矿山废石堆放在采坑附近,极易发生落石事故;有的矿山道路既窄又陡,运输存在极大隐患;少数大理石矿山在矿层倾斜方向开采,极易造成滑坡、崩塌事故。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是安全生产,不能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石材矿山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6) 部分地区简单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名,整体关停石材矿山
部分地区简单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名,采取整体关停方式,对石材矿业产生了极大影响,甚至威胁到整个石材行业的生存。
(7) 产品无序竞争、市场环境恶化
山山东全省石材产品除个别品种为高档产品外,其余均为一般产品,矿山数量多,低价竞争的行为较为普遍,致使整个行业盈利能力弱,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石材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减少,高端市场面临国外高档石材产品和相邻省份的激烈竞争,将压低中低档石材产品的市场份额,对我省石材市场带来了较大压力。
三、石材矿山发展对策建议
(1) 建立绿色石材矿山评价体系,促进可持续发展
经经济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的有力支撑,而矿产资源开发又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造成扰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强调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在淘汰破坏生态环境矿山的同时,还要为绿色发展提供空间。采出金山银山,留下绿水青山。面对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基本方针。绝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
建议石材矿山实行规模总量控制,严格管理,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石材矿山,打造规模化、现代化石材矿山生产基地。矿山的环境治理费用纳入了生产成本,按要求设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开采过程中及时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并将未来闭坑矿山进行土地复垦、绿地、地质公园、矿山遗迹公园、旅游景点、水库(湖泊)等绿色生态规划及建设。开展石材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石材绿色矿山,保证石材矿山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石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山东省装饰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T/SSBZ 001—2017)已发布实施。围绕着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建立了石材绿色矿山评价体系,定量评估石材矿业在开发、生产、综合利用中是否合理利用资源,是否对环境造成了破坏,是否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石材矿山绿色发展。
(2) 摸清资源家底,开展可持续发展战略专项研究
作为石材资源大省,历经几十年的调查、勘查,基本摸清了主要石材资源的赋存情况、地质特征及资源储量。但在环境准入、规划准入条件日益严格和国外、省外优质石材冲击的情况下,如何发展全省石材矿业,确保其整体健康发展,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建议开展全省重要石材产地、重要石材品种的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摸清不同县市各类石材资源,同时兼顾其余不同类型石材、新特色石材资源的发现。通过调查,大致查明不同类型石材的品种、资源储量、成荒成材条件、开发利用条件、运输条件、开发成本等情况,编制全省及重要石材产地石材资源调查报告。以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石材资源调查报告为基础开展全省及重要石材产地石材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专项研究,总量调控、突出地域优势,打造各具特色、同步发展的石材矿业新局面。
(3) 合理规划矿山布局,全面提高规模水平
根据全省石材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进行顶层设计,进行石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设置石材矿产开发基地,划定开采矿区,减少矿山数量,实行资源的集约化和规模化,为石材矿山的整顿和发展及绿色矿山的建设奠定基础。严禁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大矿小开,以及一个采矿许可证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等无序开采。通过矿权整合,促进石材矿山的规范化、规模化开采和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对市场价格起到稳定和提升的作用。
目前有的地区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简单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名把所有石材企业都关闭,严重地威胁到整个石材行业的生存。国家正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要求矿山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为核心,做到开采方式科学、生产工艺先进、企业管理规范、矿区生态环保、矿区社会和谐,努力达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局面。
提高矿业权准入门槛,从规模、技术、装备、安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方面提出准入条件。对于新设立的矿区邀请有实力的企业加入,按高起点、高标准进行建设。对于已有矿山加大整治力度,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进行整合和治理。对规模小、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缺乏技术、人才、资金及无能力整改隐患的矿山,对受采空区高陡边坡威胁严重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淘汰,明确石材矿山退出机制。对资源接近枯竭的矿山,尽快关闭退出。
(4)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开采技术水平
在全省范围内强力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机械锯切开采法(轨道轮锯+金刚石串珠绳锯)开采技术,成材率和生产效率有了很大提高,降低了生产成本,爆破扬尘等污染现象也将不复存在,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矿山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力度。
(5) 边开采、边治理,采治有机结合,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建设矿山运输绿色通道,矿区主要运输道路实现硬化,并通过洒水降尘改善运输环境。通过综合利用进行矿山治理,将开采产生的废石加工成建筑用石料、景观石、肖像石等产品。将剥离产生的废渣、废土等分类集中堆放,集中处理,用于回填造田或回填绿化,将矿山废料“用净榨干”,有效地减少废石占地面积。终了边坡治理率应达到100%,通过边开采、边复垦进行矿山治理。按照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将废弃矿坑用矿渣填埋一定高度后,再覆盖60cm厚的土壤,建设成林地或高标准农田,实现边开采、边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依据生态文明和绿色矿山发展规划方案,围绕着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打造高新技术矿山,降低废品率,提高成材率。建设石料破碎、人工石加工和花岗石锯泥分离系统,对石材剥离、开发、加工中所产生的废石、边角料、废渣粉以及表土等进行综合利用,力争达到废石零排放,不毁损周围土地,变废为宝、变害为利,美化环境,走“荒料+石材加工+废渣回收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之路,矿山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100%。废石场运行期间,应分期、分区实施绿化或复垦。废石场关闭时,应编制废石场关闭报告。废石场关闭后,应进行安全处理与绿化或复垦。
(6) 打造平安矿山
认真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生产、终了台阶主要参数(台阶数量、高度、平台宽度及坡面角等)符合开发利用方案或及设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进行采矿工作面、矿山道路和废石场建设,规范化开采,彻底解决废石乱堆乱放和污染环境问题,消除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7) 加快“走出去”步伐
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整合国内外石材产品资源,引导山东石材向国际化发展,打造外向型、国际化的石材产业格局。积极参与到国外矿山资源的勘探开采合作中,实现对境外矿山资源的战略控制,降低进口石材产品成本。
(8) 合理划定的矿区范围,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根据其开采规模最长为10~30年,目前地市级发放的饰面石材矿山采矿许可证,大多有效期限为3~5年,采矿权矿区面积、资源储量、开采规模较小。使得矿山每年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疲于办理有关手续,无暇顾及矿山长远发展,无心亦无力投资进行矿山升级改造,影响了石材矿业的发展及生态环境,应合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四、参考文献
[1] 山东省装饰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T/SSBZ 001—2017
[2] 原明考. 山东省天然饰面石材花岗石和大理石地质特征及其分类. 山东国土资源, 2017,33(3)
[3] 李光明 周克继 郭宝奎 李波 简荣 推进石材绿色矿山建设,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4]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原创简荣 赵常伟。首发《石材》杂志2018年8期
简荣: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