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过期矿山关闭的公告
鼎自然资决字〔2022〕55号
图片
我市6家矿山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且未申请延续,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8〕13号)有关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的,矿业权自行废止。
经研究,现决定对我市6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矿山予以关闭。
采矿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附件
福鼎市采矿许可证已过期需关闭矿山名单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