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坪头民营工业园及周边公共用地石材清理的公告
为做好格坪头民营工业园及周边的环境整治,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970-2021《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以及《长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空间管理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请各权利人将堆放于公共用地(清理范围:1公路,包含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园区道路等在内的道路沿线红线及控制区两侧的空间;2镇政府、各行政村的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如园区已平整地块、山地等)上的石板材和荒料于2022年3月10日前搬离,逾期未搬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我镇将依法依规按照废品遗弃物给予清理。
特此通知。
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