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出让浙江省三门县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凝灰岩)矿采矿权。
起拍价20亿,经过260轮激烈竞价,最终被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68.2亿元成功拍得,溢价率高达241%,再次刷新了国内砂石矿成交价格最高纪录!
▲激烈的线上竞价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区位于三门县,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面积约1.0257平方千米,出让年限15年(含基建期2年),生产规模1550万吨/年。控制资源量7911.27万m³(20168.47万吨),起拍价20亿,最终成交价68.2亿,平均拍得资源单价33.9元/吨。
▲成交结果公示
▲矿区现场图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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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按《三门县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采矿权人在开采服务年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治理方案预算标准核定。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竞得人需购置机制砂设备生产线,开展机制砂生产,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供应保障。
5、根据《三门县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矿山开拓系统中有溜井和平硐需要开挖,若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本设计开挖溜井和平硐的,该部分资源量按照挂牌成交价的每吨平均价标准按实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6、矿山距G228国道约500m,有水泥道路连通,可保障基建期内矿石陆运畅通。生产期受陆路运输能力限制、环保要求、社会稳定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竞得人须采用海运运输矿石,矿区至海运码头之间须建设皮带输送廊道进行运输矿石。矿区所在地政府明确了一条矿石皮带输送廊道线位,廊道与码头联通使用,廊道检修道路及相关政策处理工作由所在地政府处理完毕,相关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廊道由竞得人自行投资建设。
7、码头使用说明:距离矿山6公里左右,在健跳镇六敖北塘临港建材产业园,由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新建1座5000吨级码头(包括2个5000吨级散货装船泊位加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照3.5万吨级设计)。码头建成通过交工验收后,交予采矿权竞得人有偿使用,其他需要增加的附属设备设施,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投资建设,码头预计2023年9月底交付使用。采矿权竞得人需向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使用费,使用费用按照5000万元/年的标准收取,支付标准及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码头使用期间由采矿权竞得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和航道疏浚。使用期满后,由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码头进行验收,按验收结论由采矿权竞得人修复码头。码头的使用截止期限与采矿权到期时间一致。
8、配套用地使用说明:为引导砂石加工产业向三门县北塘临港建材产业园集聚,政府在产业园毗邻码头位置提供约210亩配套用地(海)使用权,相关使用费已计入政策处理费。竞得人可用于砂石骨料加工或沙石堆场及其他关联产业。采矿权竞得人需投资建设堆场装卸设备、堆场水平运输设备、皮带秤及相关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与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时间一致。竞得人在配套用地(海)范围内的建设行为需事先征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在使用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永久性建筑无偿移交土地使用权人。
9、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10、采矿权竞得人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做到污水零排放,剥离物及固体废弃物必须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