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需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开采证》、《工商营业执照》。
1、先到工商部门核名;
2、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
3、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
4、到环保局进行测评;
5、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6、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
《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报告。
三、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批准文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每证50元
五、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报市安监局批复
六、办理时限 :15天
第二项
1、《矿山储量报告》,矿山开采的合同、用地等资料;
2、矿石品位、回收率等;
3、《矿山开采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爆破物品使用证》、《爆破物品存储证》;
6、《环评报告》;
7、《项目核准或备案证》;
8、《爆破人员安全资格证》;
9、《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
10、《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并经相关部门(一般指省或国家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各类资源储量以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最终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