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海宁市小尖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有关专家及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交工验收。
验收组首先来到小尖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现场,听取业主单位有关项目情况介绍,察看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完成情况。在随后的验收会议上,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了项目有关情况,相关专家、市镇相关部门和属地村充分肯定了工程项目进展与质量,并提出了项目下一步扫尾工程及后期养护管理的意见建议,一致同意项目通过交工验收。
海宁市小尖山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系《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位于尖山新区(黄湾镇)闸口村小尖山08省道(524国道)两侧,项目总面积14.6万多平方米,概算总投资967万元。治理修复重点是对废弃矿山边坡进行整治修复、复绿,实施矿区土地平整绿化,达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区土地利用的目的。治理修复工程于今年5月20日开工,目前施工单位已基本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所属的全部工程量。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曹立杰要求,尖山新区(黄湾镇)及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对照项目设计要求继续抓紧完善工程扫尾施工,同时落实好后期养护及矿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为下一步竣工验收打好基础,力争把小尖山矿区打造成为海宁市践行“两山”理论的新亮点,成为全市生态建设的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