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第一专项督查工作组,下沉潮阳区河溪镇、金灶镇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督查指导。
督查石材加工场整治
督查工作组重点对登记已完成升级改造的排放粉尘的石材加工场“散乱污”企业现场核查。现场责令6家未落实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的石材加工场停止切割打磨作业,要求镇政府落实强制停产措施,对纳入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要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措施。
督查工作组同时要求金灶镇和河溪镇,一是要结合蓝天保卫战攻坚冲刺工作,落实村委网格化职责,大力宣传和有效管控露天焚烧行为;二是要全面开展镇域洗砂,堆沙,石材加工场等排查,并在1周内将排查情况报经区整治办核实后,报第一督查工作组。
对纳入关停取缔类企业实施断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