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湘乡召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专题会议。会议提出,湘乡将严格按照《湘乡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强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2022年底全面达成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副市长龚志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自2017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就涉矿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交办整改以来,湘乡按照“立接立办、立查立改”的原则,通过资源整合、矿山企业升级改造等措施,积极推动专项规划和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产在建矿山29家,矿山治理面积1700余亩。在《湘乡市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厅批复出台后,全市预计砂石土矿山将设置保留17家(不含南方水泥、湘钢、海泡石),限期退出9家。下一步,湘乡将严格按照《湘乡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强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矿山,强化矿业权设置出让源头管控,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在2022年底将矿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达成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毫不动摇按照中央、省、市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开发,合理利用矿山资源。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摸底排查,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清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抓落实,确保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