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河南、江苏、山东、山西等地先后发布了重污染紧急预警,要求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河北
河北邯郸市
河北邯郸市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河北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自10月22日12时至24日2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25日0时至28日8时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相应级别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对重点排放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
邯郸市钢铁行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高炉严格按照《邯郸市2020年10-12月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执行生产负荷,烧结机在现有生产调控负荷的基础上,强化管控再加严50%的限产负荷。2.独立球团厂在强化管控期间全部停产。
邯郸市焦化行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焦炉全面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涉及民生供气企业(玉洲、鑫盛)结焦时间不低于36小时。
邯电、马电两家火电企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力争安排一台机组检修;其他电力企业力争调减生产负荷20%以上。
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河北省石家庄市
河北省石家庄工地停工 物流停运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0月14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在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关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区域内所有采砂场。
10月1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防疫物资运输车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改装的大(小)金刚和非法改装的4.2米高栏货车通行。
河北邢台市
河北邢台工地停工,矿山停采,国四车停运
河北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自2020年10月23日12: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要求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0月23日12:00时起严格按照《邢台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橙色(Ⅱ级)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抑尘措施。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工序(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河北省定州市
河北省定州市工地全面停工 煤炭、渣土砂石料停运
河北省定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020年10月14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定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剧、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河北省唐山市
河北省唐山市未完成治理水泥企业、物流、工地全停
河北唐山于近日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2020年10月1日0时至2021年3月31日24时实施日常减排措施。水泥行业。绩效评级为B级水泥熟料企业降低生产负荷20%以上,绩效评级为C级水泥熟料企业降低生产负荷40%以上;承担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企业按照实际处置量保 持最低负荷生产。水泥粉磨站(含矿渣微粉企业)完成治理任务。(有组织排放、无组织管控、在线监测联网等)并通过现场核查 验收的企业限产20%,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产。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铸造、耐火、岩矿棉行业。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限产30%; 绩效评级为C级的企业限产50%;绩效评级为D级的企业停产。
日前,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15时至21日12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 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河南
河南洛阳水泥限产、工地停工
针对污染天气,自18日15时起,全市砖瓦窑企业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破碎、成型等排放颗粒物工序停产;水泥企业限产50%,并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
管控期间,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迁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城市区内原则上禁止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全市工业企业、驾校、铁路货场、物流运输等企业在管控期间严格落实,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运车辆停止使用。10月20日24时前,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行24小时禁行。
河南新乡市
河南新乡粉磨站及商砼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
河南省新乡市于10月20日24时至26日24时继续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其中水泥熟料限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两条生产线的停产一条,单条生产线的停产,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延续至10月31日24时);水泥粉磨站及水泥制品、商砼等所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燃煤电厂、水泥企业、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河南郑州市
河南郑州水泥企业限产50% 建筑工地停止施工
河南省郑州市10月16 日15时起,实施中度污染减排措施,压减钢铁、炭素、陶瓷、耐材等企业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在9月25日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排30%以上。砖瓦窑企业自10月16月10时起,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破碎、成型等排放颗粒物工序停产,10月19日0时至20日24时期间确保停产到位。水泥企业限产50%,以生产线计,并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
河南南阳市
河南南阳市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 水泥企业限产50%
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轻中度污染污染管控,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土石方、建筑拆迁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禁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运行。加强过境柴油货车和尾气超标柴油货车管控,减少重点用车企业物料运输频次。砖瓦窑企业自10月16日10时起,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破碎、成型等排放颗粒物工序停产,10月19日0时至20日24时期间确保停产到位。水泥企业限产50%,以生产线计,并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
江苏
江苏南通压降工业污染源排放量,加强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强化机动车疏导
根据《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通市自10月21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市大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果断应对,迅速部署落实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压降工业污染源排放量,加强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强化机动车疏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监测监控,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各地根据重污染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若企业黄色级别管控措施与空气质量异常预警二阶段措施不相一致的,以二阶段预警应急管控措施为准。同时,各地、各部门应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山东
山东22家水泥企业实施这补停计划
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通知要求错峰生产未执行到位的22家水泥企业于2020年11月14日前严格落实补停窑计划,确保停满160天。同时,2020年11月14日前因各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减排措施,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经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确认后,在2020-2021年秋冬错峰生产中予以考虑。
伴随着建筑施工企业、水泥熟料、粉磨站以、搅拌站、矿山、砂石以及物流运行的减排要求而来的是各区域满天飞的涨价函,水泥、混凝土、砂石料、水泥制品涨价并没有停止。
根据往年的错峰停产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停产来看,停产通知很多时候等于涨价通知。从近期水泥、石材企业涨价的情况来看,在执行重污染天气停限产的地区域水泥、石材价格基本上都上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