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的很高兴,没想到工资能全部领到。”18日,工人林良星兴奋地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了2万多元工资。这笔钱,他足足追讨了4年。
当天一起领到工资的共有52名工人,发放申执工资1345633元,最高一笔为11万余元。至此,这起劳动仲裁案申执工资2192950元,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
2016年,石井某石材厂倒闭,老板消失。“工资该找谁要?”52名工人傻眼了,有的人已经半年甚至一年没有领到工资了。
林国寿已经在工厂打工10多年,他告诉记者,老板一直有不按时发工资的习惯,“我一整年10多万的工资都没领到,过年回家连路费都没有。没想到隔了4年,原本不抱希望的工资现在真的领到了。”
南安市法院执行局法院助理徐光坝告诉记者,2016年,南安法院依法将该石材厂的机器设备进行拍卖,当时执行发放工资847317元。因该厂的房产抵押在泉州某银行,该银行向鲤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房产拍卖,今年8月南安法院了解到鲤城区法院将依法分配后,马上向鲤城区法院发函,争取抵押权人的支持,对工人工资予以优先清偿。“工人工资是涉民生案件,我们应该优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小心翼翼地将领到的工资放入信封袋,林俊财笑容满面,直夸南安法院为民办了实事。他说,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是最正确的决定。
办案法官表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也希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兄弟能通过理性的维权方法,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