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 年》《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确保7月份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和省给我市下达的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目标。特制定7月份污染防治督查方案。
1、督查目标
一、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大幅降低臭氧污染,实现现有基础上大气污染物大幅消减。
二、聚焦“三个落后”(空气质量落后的县市区、全市空气质量落后的乡镇、县市区空气质量落后的乡镇)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对落后县市区和乡镇开展帮扶指导。
三、聚焦大练兵、大比武,开展网格员异地互查,以扬尘源和工业源为重点,对第二季度异地互查重大问题和市派督导组6月份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
四、聚焦污染攻坚重点任务,紧盯“四减四增”、蓝天保卫战、中央环境督察等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
2、督查时限
2020年7月6日至7月31日
3、督查重点
突出重点任务、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扬尘污染、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开展督查检查,并对指挥部前期督办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回头看”,督促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落实治污责任。
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管控情况
涉VOCs“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化工、焦化、制药、橡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情况,油品储运销监管和加油站错时加油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全市492家VOCs重点企业是否编制“一企一策”,按照“一企一策”完成治理的企业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是否达到VOCs收集、治理要求,是否达标排放;
各类扬尘污染源管控情况
建筑、拆迁、水利、道路、园林绿化等各类施工工地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港口码头、煤矿煤场是否满足行业扬尘导则要求;露天矿山开采及修复、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是否满足行业扬尘导则要求;港口码头、煤矿煤场、露天矿山、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等是否留驻现场看守员、满足行业扬尘导则要求。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污染管控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济宁市主城区“大二环"内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要求;是否在通往主城区主要干线路口加强流动检查,严查超标排放、拋撒漏撒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重点用车单位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登记注册并取得环保标牌,车辆抽测是否达标。重点查处重型柴油车闯禁行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冒黑烟,渣土车不封闭运输、带泥上路、超载运输、无牌无证运输等行为。
重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推进情况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四减四增”、蓝天保卫战、柴油车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等攻坚任务,围绕国家下达的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目标,省政府和生态环保厅下达的污染防治目标、“四增四减”目标任务、环保督察整改进展等进行重点督导。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中央督察整改、煤电机组、石材加工、砖瓦企业整合淘汰、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企一策”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
山东济宁石材分部:
汶上县:黄锈石,白锈石,红星,金沙黄
泗水县:鲁灰
邹城市:槐花绿,一品红
嘉祥县:天青石,石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