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产品创新型的石材生态产业园区,推动石材产业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石材生态产业园区的评价要求,由东华环球牵头,中国石材协会立项编制《石材生态产业园区评价要求》历时两年多的调研、起草编撰、专家组讨论审查,现已正式发布实施。
据悉,该标准为首次制定,由中国石材协会提出并归口,负责起草单位为上海东华环球石文化产业园,参加起草单位有中国石材协会、环球石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中部(麻城)石材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东升南通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科隆粉体有限公司、云浮中云石材产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新桥智能生态石材产业园、浙江石材市场。
标准主要起草人为张永明、尹安泰、邓惠青、朱新胜、李龙才、王益东、郑焱天、冯文钦、张保利、洪成设。标准审定会专家有周俊兴、苏桂军、郭经伟、冯晖、巢守美、张小梅、齐世克。
所谓石材生态产业园区,是通过环境管理、以及能源和石材原料等资源方面的合理使用,寻求改善环境和经济行为的新型石材生产及加工园区。它不仅是对现有石材园区的一次全方位升级和提高,未来,它还将是实现环境保护、优化行业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通过石材生态产业园建设,石材产业有望最大限度地发挥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消除发展和环境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的破坏,实现高效、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而此次《石材生态产业园区评价要求》标准的制定,为园区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更加明确了石材产业发展方向,对于石材产业有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来,石材业将继续不遗余力地探索效益好、排放少、可持续行业发展的新路,以战略的高度积极推动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加快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
以下为《石材生态产业园区评价要求》标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