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类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
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
★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
★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
★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吊销勘查许可证
★不按期缴纳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费用
责令限期缴纳,吊销勘查许可证
★违法勘查石油、天然气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勘查许可证
★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
责令限期恢复,罚款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不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费用
责令限期缴纳,吊销采矿许可证
★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吊销采矿许可证
★违法开采石油、天然气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责令限期恢复,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未按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
责令限期汇交,罚款
★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
没收、销毁地质资料,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取消其承担该地质工作项目的资格
★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
责令限期治理,罚款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
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未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责令限期计提,罚款
★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罚款
★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
责令停止发掘,限期改正,没收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
责令停止发掘,限期改正,没收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罚款,撤销批准发掘的决定
★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指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藏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收藏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有关古生物化石,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
罚款
★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没收有关古生物化石,罚款
★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责令限期追回,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查确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等指标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因开采设计、采掘计划的决策错误,造成资源损失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矿山的开拓、采准及采矿工程不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资源破坏损失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矿山企业不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任意丢掉矿体,造成资源破坏损失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在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未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综合回收或者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矿产,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矿山企业随意变动批准的计算矿产储量的工业指标进行矿产储量的圈定、计算及开采,造成资源破坏损失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擅自废除坑道和其他工程,造成资源破坏损失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测绘类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未报备案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没收相关设备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
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
★测绘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
责令改正,罚款
★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没收测绘工具
★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测绘项目出资人逾期不汇交的,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逾期不汇交的,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
责令限期汇交,罚款,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
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泄露国家秘密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违法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
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查询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
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
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
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应当送审而未送审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产品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没收违法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
责令改正,警告,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最终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与审核通过的地图内容及表现形式不一致,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审图号有效期届满未重新送审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以伪造证明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一次性测绘批准文件
撤销批准文件,责令停止测绘活动,罚款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超出一次性测绘批准文件的内容从事测绘活动
撤销批准文件,责令停止测绘活动,罚款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未经依法批准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