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法规
【行政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22日
【发文字号】 国令第72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3日
【施行日期】 2020年1月1日
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政府投资!
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10月23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公布!
从根本上“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有关部门不得非法干预工期!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重点强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工程、服务等账款!
文件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2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0月22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些要点做下梳理,供大家参考!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第五十九条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同时,《条例》也为各地区、各部门探索施行留出了空间,期待后续政策的持续跟进。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欢呼吧,以后再也不怕政府垫资项目了!
其实早在2019年5月5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
该《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其中第22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干了活,拿不到钱!真的是受够了!
希望这个政策能真正落实,
让血汗钱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