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镇石材企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虽然企业的数量有一定的规模,但整个石材加工企业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建设属于脏、乱、差,严重影响了文市镇的形象和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难以达到新的高度。针对文市石材企业的发展现状,县委、政府决定对文市镇石材一条街进行规范整治,以提高文市“石材一条街”形象,提高企业的档次,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石材加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整治的原则是:
对能够达到就地规范整治的企业实行就地改造,对不能够达到就地规范整治的企业实行入园规范整治,督促企业按照正规程序完善项目备案、环保、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报建等相关手续,确保企业合法,维护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灌阳县石材加工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公路法》和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业规章为依据,因地制宜,对符合就地规范整治的企业实行按规划设计就地规范改造,对不符合就地规范改造的企业实行入石材园规范建设。为了规范整治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文市镇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规范整治,遏制该行业的无序发展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规范和整治石材加工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石材加工行业的规范、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掌握规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整治工作信息,对全县石材加工行业规范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文市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做好发动、企业摸底和规范整治后勤保障及牵头工作。其发改局负责对石材加工企业登记备案进行从严把关,凡不符合规范和整治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备案;
县工商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无照经营的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查处,依法关停和取缔;
县建设局负责对城乡建设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的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从严查处;
县环保局负责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石材加工企业依法进行从严查处;
县工信局负责积极推动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技术改造,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积极引进石粉、碎石综合利用企业,进一步推进产销合作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不符合土地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和未办理土地证的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从严查处;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对石材加工企业偷税漏税情况进行从严查处;
县水利电业公司负责对违法生产的石材加工企业进行生产用电断电处理;
县司法局负责规范和整治行动中的法制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规范和整治行动中的秩序维护和应急救助,对阻碍规范、整治行动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规范、整治范围
文市镇工业园区外“石材一条街”的石材加工企业。
四、规范、整治工作目标
石材行业实行“按规划就地规范为主,不符合规划的企业入园”的原则,采取符合规划的就是规范整治,不符合规划的引导入园,综合治理的方法,通过整治工作,使大部分石材加工企业就地规范发展建设,极少数不符合规划的石材加工企业进入石材园发展生产,同时坚决打击、关闭取缔无证无照、违规用地县符合规划不就地规范整治和不符合规划又不入园的企业,促使“石材一条街”按规划建设,达到规范、整洁、干净、具有很好的企业形象的石材加工企业,促进石材加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今后打造灌阳文市石材加工企业树立品牌,为做大做强石材加工产业夯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整治石材加工业的重要性认识,积极协调解决规范、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采取非常手段、非常措施,确保规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就地规范整治企业的规划设计,督促企业按照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厂区的围墙、绿化带、门楼及厂区内标准厂房、污水池等设施的改造,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重点先做好几家有实力并配合规范整治企业的思想工作,找准突破口,先易后难,逐步推开。
(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配合政府就地规范整治和不符合就地规范整治又不入园的企业,根据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采取果断措施,强行停止供电或者强行关停,决不姑息,确保规范整治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根据整治情况,定期召开督
查汇报会,严格按职能、责任抓好落实。由监察部门牵头,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真伪莫辨整治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