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万源市砂岩(青石)资源,打造绿色石材城,现万源市人民政府对“青花石材城”项目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资格的投资方参与本项目投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青花石材城
(二) 项目地址:万源市青花镇
(三) 项目规模:拟建成占地1000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入驻石材加工企业20家以上,实现年产值20亿元、年利税2亿元的现代绿色石材城。
(四) 总投资额度:不得低于5亿元,由投资方全额出资。
二、准入条件
(一)投资方资质要求
1.投资方在万源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投资方具有丰富石材加工、销售、园区管理或大型园区招商经验;
3.投资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满足本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
4.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近三年无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等处罚记录;
5.投资方具有良好履行合同业绩,近三年无合同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二)其他要求
1.投资方作为石材城的建设主体,并负责石材城的运营管理。
2.投资方认可与万源国企合作的模式,即:由万源国有企业依法提供石材城所需砂岩(青石)资源,由投资方按需开采,所开采出的荒料仅供石材城内加工企业进行加工,不得外运。具体合作条款,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3.投资方负责编制石材产业城的项目规划,且项目规划方案应报经万源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
4.投资、运营石材城须达到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50万元,税收强度不低于每亩10万元的条件。
5.投资协议签订时,投资方应向万源市人民政府缴纳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石材城建设用地取得后,不按期开工建设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要求
(一)石材城建设共分三期进行。一期工程占地400亩,于2020年12月底前竣工投产,引进石材加工企业不少于10家;二期工程占地300亩,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引进石材加工企业不少于5家;三期工程占地300亩,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引进石材加工企业不少于5家。
(二)投资方应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建设和经营石材城,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投资方应筹措足额资金保证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0日内开工建设。
(四)石材城建成后,由万源国有企业统一供应矿源给投资方,荒料售价按照竞买成交价上浮5%以上进行基准定价。
(五)石材城实行自主招商、以商招商模式,招商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且须在万源市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六)石材城生产的产品应冠以万源产地标识。
(七)投资方就项目进行的融资、合作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自行承担。
四、招商政策
(一)石材城建设用地按现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享受《万源市生态工业突破性发展十条措施》优惠政策。
(二)石材城按期开工建设的,由万源市人民政府将投资方所缴纳的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根据建设进度和入城石材加工企业数量分期返还(不计息),建设进度和入城石材加工企业数量分别按1000万元进行考核。其中:一期工程按期建设完成后,返还800万元,入城石材加工企业达到10家以上,返还800万元;二期工程按期建设完成后,返还200万元,新增入城石材加工企业5家以上,返还200万元。
(三)入城石材加工企业在水、电使用上享受万源市工业园区要素降成本政策(现行电价0.55元/度,水价1.80元/吨)。
(四)投资协议签订后,政府引导现有的石材加工企业入驻石材城,本项目建设营运达到项目要求前,原则上不再规划增设同类石材城(因投资方违约情形除外)。
(五)石材城生产的石材产品,万源市人民政府可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六)万源市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五、报名相关
(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证明、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予以返还)。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每天9:00-12:00,13:00-17:00为报名时间)。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706办公室(万源市太平镇万和路168号市政府大楼七楼)
2.联系电话:0818-8622617、15983860412、13982831029
(四)项目竞谈诚信金
投资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商方指定账户打入项目竞谈诚信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在报名结束后两日内向招商方提交竞谈诚信金缴款凭据。中选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者,在竞谈结束后三日内无息退还。未按时提交竞谈诚信金缴款凭据的,视为投资方自动放弃资格。
收款单位:万源市财政局
开户行:5100 1756 6360 5029 2432 0002
银行账号:建行四川省万源市支行
(五)其他
1.凡参与此项目报名的投资方,均视为同意本公告中所列出的相关要求和政策。
2.报名截止后,由万源市人民政府确定竞谈时间,并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已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投资方参与竞谈。
3.若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全、未在招商期限内报名或不按期缴纳诚信金的投资方,均视为投资方不具备竞谈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本招商公告解释权归万源市人民政府所有。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