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承诺加大矿权投放力度,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鼓励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石料,企业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不需办理相关许可证照。
据了解,“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建筑石料市场供应能力”被列入省委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百件实事整改落实问题之一。为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就此向全省各地发出文件通知。
一是加大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力度。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在满足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下,根据当地实际千方百计加大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力度。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就此向全省各地发出文件通知。
二是尽量延长或増加矿山服务年限。对需要办理延续的建筑石料矿业权,从出让合同、资源储量规模、采矿许可证年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尽量延长或增加矿山服务年限。
三是积极鼓励对现有矿山的尾矿尾渣开展综合利用。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鼓励对现有矿山的尾矿尾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可以将尾矿尾渣纳入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控,对接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所得收入进入地方财政,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相关政策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
文件还强调,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石料,鼓励由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不需办理相关许可证照。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承诺,需要省厅在调整矿产资源规划、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帮助的,可及时向省厅汇报,省厅将给予大力支持。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已制定计划的市(州)要严格落实,并尽可能多地投放矿业权;还未制定计划的市(州)都要抓紧制定计划,确保本地建筑石料供应有余。
目前,已经计划全省下半年新设56家建筑石料矿山,预计增加生产能力5000万吨/年。省自然资源厅强调,指导督办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落实投放建筑石料矿业权。
来源:石材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