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级和各级环保会议有关要求,保护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石井镇“重拳出击”,组织各村(居)进行环保巡查,对“三无”石材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知无环保手续或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立即停产,对经发现仍违规生产的企业立即采取强制关停措施。
6月5日上午,石井镇组织驻村工作队、环保站、国土所、行政执法中队、供电所等部门再次依法对多家“三无”石材加工厂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总计1670平方米。
拆除“三无”石材加工厂违法搭建
对“三无”石材加工厂的机台进行破坏处理
拆除“三无”木材加工厂违法搭建
拆除违法搭建住房
6月5日下午,镇环保站、供电所出动执法车辆三辆,执法人员20多人,依法对数家污染企业、“三无”企业采取停电措施并贴封条。
本次行动,还针对违法占用道路堆放石料及石材废料进行强制清除。下一阶段,石井镇仍将继续加强对道路两侧违法堆积占用清理力度。
接下来,石井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无视法纪、管理松散、偷排偷放,胡乱占道堆放的企业和行为人依法从重打击,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全镇上下进入实战状态,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为石井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石井镇环保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
0595-86086571
举报电话2:
0595-86030686
“石井”地名,来自境内白鹤山下的一口天然石井。宋代设石井津,包括现在晋江市的安海、东石、水头;置巡检司位于现今晋江安海镇,属太平乡崇教里及福兴里。元、明、清分属四十一都至四十四都。明初建靖海寨,抵御倭寇。明末清初,曾归厦门(思明)管辖。
清顺治十八年,归南安县。民国17年置石井镇,至民国35年期间先后属第四区、第三区。民国35年置延平乡。
解放初属第十一区。1956年置石井区(包括现在水头镇部分地区)。1958年成立成功公社(年底更名为石井公社)。1961年改石井区。1965年成立石井公社。1984年改乡,同月改镇。
著名民族英雄郑成功故乡闽南古津石井镇,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最南端,与金门仅距6海里。石井马江是南安市唯一的出海口,也是闽东南海峡西岸的海上对外交通要冲。东隔马江毗邻晋江东石,南临浯江遥对金门,西连龟山与厦门翔安巷东接壤,北与水头交界。全镇陆地面积8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72500多人,外来人口30000多人,旅居海外侨亲和港澳台同胞6万多人。
改革开放以来,石井人民秉承先人艰苦创业的成功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化港口城镇”的总体目标,立足港口优势,挖掘区位潜力,壮大“石材、石化、航运渔业、新型轻工、旅游”五大支柱产业,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04年,完成工商税收2.26亿元,年总供电量超5亿千瓦时,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农村50强乡镇第4位。多次获得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是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和“福建省第八届文明乡镇”。
来源:今日石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