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非煤矿山开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批准实施汶上县东老塘矿区封闭管理施工的批复
汶上县恒磊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 《关于批准实施汶上县东老塘矿区封闭管理施工的申请》(汶恒矿字 (2018) 号) 收悉, 经研究, 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 《关于批准实施汶上县东老塘矿区封闭管理施工的申 请》, 施工工程包括对矿区内的道路交通规划和修建;矿区内的边坡修复和齿状边修复; 矿区内的绿化除尘洒水工程施工; 矿区的吊装机械安装; 排水系统设计和施工; 治理排除矿区内的安全隐患和危岩等。
二, 施工范围限于东老塘矿区封闭管理实施方案划定的范围以内, 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三、 各项封闭管理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挖掘、 运输施工工艺要符合扬尘治理、 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相关作业规范。
四、 施工结束后, 需经县 非煤矿山开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 《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综合验收导则》 的标准, 现场验收合格后, 方可批准企业恢复生产.
此复,请你公司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7日
抄送: 白石镇人民政府
源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