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厅大理石干挂石材采购项目(二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南召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资金。项目己具备询价条件,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询价。
一、询价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召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厅大理石干挂石材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NZZ180915131092
3、服务地点:南召县
4、项目概况:办公楼大厅大理石干挂采购
5、采购控制价价:20.99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专户资金
7、交货期:20日历天
8、质保期:2年
9、质量:合格。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询价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相关产品范畴。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三、询价报名、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供应商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潜在供应商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操作手册》);会员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2018年10月25日17时00分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召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7637700288
地 址:南召县人民法院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总部企业基地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1863777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