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霞国土资矿告字〔2017〕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霞浦县人民政府霞政地[2017]21号批准,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霞浦县新洋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要求
矿区名称
矿区
位置
矿区
面积
开采
标高
储量
可采
储量
本次出
让动用可采储量
开采
方式
开采
矿种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霞浦县新洋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霞浦县下浒镇赤壁村
0.0195km²
155-
260m
122b(77.9万m³)
68.69
万m³
20万m³
露天
开采
建筑用花岗岩
2年
20万
30万
新洋坪山矿区为老矿山,位于霞浦县城关180°方位,平直距约24公里,距霞浦城关约30公里,距下浒镇约7.5公里。行政区划隶属霞浦县下浒镇赤壁村管辖。拟出让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坐标圈定(1980年西安坐标系):
A、X:2947936,Y:40497700; B、X:2947986,Y:40497853;
C、X:2947856,Y:40497853; D、X:2947811;Y:40497700,
二、竞买人资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三、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地点、方式:
1、竞买人在报名时间向霞浦县国土资源局索取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8月3前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或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索取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8月3日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8月3日17时,(以款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3日下午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本次采矿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8月4日15时30分在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举办。
6、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资料要求
竞买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表人应同时出具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采矿权拍卖出让申请表。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身份证需验原件,复印件一律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的竞买资格人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若不足3人,该采矿权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矿区现场察看时间:竞买人需到实地考查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3、竞得人应按规定时间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付采矿权价款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4、该采矿权为老矿山收回采矿权重新拍卖出让,原采矿权人已经完成林地审批、土地征用及道路建设、土层剥离、变压器架设等各种矿山建设投入,为了避免竞拍后生产不必要各种纠纷,我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其投入资产进行评估认证,竞得人中标后还需支付原矿山投入资产评估价值648.34万元。
六、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周知以下提示:
(一)由于矿区研究程度低,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要到现场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二)因法律法规、国家或省的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规划调整,致使采矿权必须终止的,出让方不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五、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35号二号楼二层
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新雅商厦A栋二梯503
联系电话:0593-8883306、2969988
联 系 人:林先生、周女士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9060410010010000011950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