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抗战纪念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投标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抗战纪念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WZCG116009C189
三、投资概算:771.92万元
四、招标内容:抗战纪念设施改造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五、供应商最低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须包含石材雕刻、墓碑墓料加工、销售等相关内容)的企业,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石材加工销售企业,施工企业不得担任联合体主办方。
3、石材加工销售企业有持续的售后服务能力(常年有在乌鲁木齐市各公墓服务的人员);
4、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只针对石材加工销售企业)近两年具有公墓类似供货业绩(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
6、施工企业所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贰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证的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办完延续注册的除外)。
7、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
六、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正常上班)
七、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登记册、建造师证等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八、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6年10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十、招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十一、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联系人:李烁波
电话:0991-4661782
传真:0991-466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