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泌阳县春水、象河石材区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泌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泌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泌阳县境内
2.2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职称。
监理标段: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均可参与监理投标。
3.1本次招标根据泌阳县人民政府【泌政(2016)14号】文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原件参加开标会。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函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企业名称、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开标时所提供证件需与报名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一标段: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和拟派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二标段: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并携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请于2016年 9 月 26 日至2016年 9 月 30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施工标30万元,监理标5万元。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可以汇入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账户名称: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1)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号:526010194412011
(2)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号:254639805252
(3)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号:41001513910052501677
(4)开户行:泌阳玉川村镇银行 账号:4117214000000000070
(5)开户行:农业银行泌阳支行 账号:16615101040011515
(6)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泌阳支行 账号:9410030100169466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6 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幕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泌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6-7931600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7739537676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