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外墙石材采购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改投资函{2006}800号
3、招标人:安徽省司法厅、合肥浦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清溪路与怀宁路交叉口西北角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988m2,其中地上19428 m2,地下1560 m2。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加工生产厂家,2011年度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以实收资本为准);
3、投标人须保证石材货源以及颜色要求;
4、近二年具有类似业绩(近二年指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供货数量1.5万平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6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石材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最终提供的样品满足投标样品的需要;
6、其它相关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查验);
2、有效的营业执照(2011年度年检清晰)复印件(携带原件查验);
3、近二年内(2011年1月1日起至今)石材供货业绩复印件1例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携带原件查验)。
五、材料及样品要求
1、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2、本次初审及送样品步骤:首先对于资料初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将按照下述的联系方式提交样品,如未按规定提供样品的单位,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在首次提交的样品中,经招标人及设计等单位确认相应的样品为本项目的最终投标样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最符合最终投标样品的样品。本公告如与后续的文件资料有冲突,则以后续文件为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报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黄山路与合作化南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联系人:李建华 何捷
电话: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65149585、65149586-826 、602
传真:0551-65149580
初次送样截止时间:2013年5月14日17:00前
初次送样地址:清溪路与怀宁路交叉口西北角(施工现场)
联系人:吴工 手机:13865997050